关于开展2008年邮政用品用具
生产企业年检的通知
省内各信封、邮件包装箱、信报箱、信筒生产企业:
根据《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定于6月20日至7月20日对全省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进行年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范围
持有湖北省邮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《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》的信封、邮件包装箱、信报箱(筒)生产企业。
二、年检时间
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2008年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,向省邮政管理局提出年检申请。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申报年检的,应在7月20日前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,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。凡逾期未申报年检的,将依法予以处罚,直至撤销其生产监制证。
三、年检方式
(一)申请企业须向省邮政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:
1、由企业填写的《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年检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见附表)。
2、通过2007年度工商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3、经技术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后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。
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,此次年检省邮政管理局委托技术检测机构对申请企业1-2个品种产品进行抽样检测。武汉市及周边地区企业由检测机构上门抽样检测,较远地区的企业与检测机构联系是否上门抽检或通过邮寄方式送检。检测费由检测部门按规定标准向企业收取。
(二)经抽样检测合格的企业,准备上述申请材料,携带《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》原件到省邮政管理局办理年检手续(也可采用特快专递邮寄方式),经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,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,逾期仍然达不到要求的,不予通过年检并撤消其生产监制证。
(三)年检结束后,由省邮政管理局对年检结果进行公告。
四、联系方式
(一)产品抽样检测
1、信封检测:武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信封条码站。
地址:武汉市江汉区北湖西路11 号三楼,邮编430015,联系人黄伟、张涛,电话:027-85609234、83659522。
2、邮件包装箱、信报箱(筒)检测:武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。
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东二路5号,邮编430048,联系人:李安虎,电话027-68853751。
(二)年检手续办理
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,地址: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0号802室,邮编430023,联系人:李辉,电话:027—83568527。